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
第四章 村民建房

第三十一条

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 第四章 村民建房 第三十一条 农村住宅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房村民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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