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条例 第十七条 河南省中医条例 第十七条 加强中医文献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捐献有价值的中医文献、秘方验方和专门技术。重视中医药特殊产品与技术保密,依法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