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
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 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办理情况和代表反馈意见等相关信息可以向社会公开。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或者代表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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