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 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可以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