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十五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十五条 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将有关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或者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作为监督的议题,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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