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