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投资审批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非涉密投资审批事项统一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投资审批事项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