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三十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三十条 竞技体育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公平竞争、提高水平的原则。
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竞赛规则,发扬体育道德风尚,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禁止使用体育运动中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比赛活动进行赌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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