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二十七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二十七条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创办、承办、联办专业运动队,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
鼓励、支持体育运动项目实行协会制和俱乐部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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