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五章 体育产业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五章 体育产业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应当支持体育彩票发行。体育彩票公益金必须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收入和使用情况,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者挪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