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
第二章 用电人权益保护

第十八条

河南省供用电条例 第二章 用电人权益保护 第十八条 用电人对其投资建设的用电设施享有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占、破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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