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第四章 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

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第四章 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 鼓励发展创业培训、人才交流等中介机构,建设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交流的高层次人才市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6-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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