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二十三条 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