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第三章 择业求职和招用人员

第十九条

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第三章 择业求职和招用人员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被录用人员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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