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 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 被指定的经营者不得借机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滥收费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