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巡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到岗执勤,不得擅离职守。巡警巡察必须佩带统一标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行为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