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十条 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十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