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并根据疏散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预定疏散地域建设,做好为战时人员疏散、储运物资的准备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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