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使用频率,按国家规定免缴频率占用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