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的实施。邮电通信部门应当优先提供防空警报所需的有线控制电路,并确保畅通;人民防空通信网和警报网所需通信线路,邮电通信部门应当根据其性质、用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收费,并予以优先提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