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法规属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