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七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七条 归侨、侨眷继承、接受境外亲友的遗产、遗赠或者赠与以及处分境外财产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手续,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归侨、侨眷将其在境外的财产调入国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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