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第十七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招生、毕业生分配、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等方面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为老区、山区、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