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三章 用血管理 第十八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三章 用血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献血公民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