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四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四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河道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