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二十三条 小型和零星分散的矿产储量规模的划分标准,由省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