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四章 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四章 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 第三十一条 在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兴办民族托儿所和幼儿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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