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或者胁迫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贫政策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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