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十三条 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十三条 贫困户应当发挥主体作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勤劳致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