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 第五章 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第四十三条 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 第五章 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第四十三条 扶贫项目的立项、设计、实施,应当公开征求扶持对象的意见,尊重其意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