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技术市场条例 第三章 技术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河南省技术市场条例 第三章 技术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市场统计制度,按照规定向上一级技术市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合同登记等统计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