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管理。监督检查征收单位的征收行为,督促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财政专户;监督政府非税收入使用情况,推行政府非税收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