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二章 征收管理 第十六条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二章 征收管理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完善征缴方式,实现财政、代收银行和征收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为征收单位和缴款义务人提供便利,提高征缴效率。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