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缴款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金额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的,由征收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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