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旅游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旅游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旅游资源的利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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