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站、公路服务区、文旅小镇、旅游集散地等设置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无偿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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