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五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旅游企业或者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改造和经营民宿旅游。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