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推动区域间旅游合作,实现旅游产业优势互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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