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国有单位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应当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转变所有制性质的,其档案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