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