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第二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泥处置规划纳入本级人民政府排水、再生水规划,通过政府投资或者其他方式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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