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第四节 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五条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节 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五条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禁止采取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禁止采取冲滩方式进行船舶拆解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