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四章 权利、义务与保障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四章 权利、义务与保障 第二十四条 辅警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时,优秀辅警报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公安机关面向优秀辅警招录人民警察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时,优秀辅警报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公安机关面向优秀辅警招录人民警察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