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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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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条
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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