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签订劳动合同所使用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应当参照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制定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应当参照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制定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