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签订劳动合同所使用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应当参照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制定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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