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劳动用工与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有集体合同的,务工人员享有和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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