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旅客运输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章 旅客运输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超出规定经营长途客运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
拖拉机和货运车辆不得从事道路旅客运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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