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