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
第三章 防汛准备

第十七条

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 第三章 防汛准备 第十七条 黄河防汛通信实行黄河专用通信和公用通信相结合。
黄河河务部门应当做好黄河专用通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通信部门应当为防汛抢险提供通信保障,并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预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