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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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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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